焦作女职工有福利每月都有痛经假,还有至
2018-7-1 来源:不详 浏览次数:次今天小编要爆料的这件事情
咱焦作妹子一定要仔细地看
省政府法制办传来消息
《河南省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〉实施办法》
(简称《办法》)公开向市民征求意见
《办法》将给女职工带来各种福利
不得因女职工结婚、怀孕等,降低待遇
◆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,除不适合妇女的工作和岗位外,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。
◆此外,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其结婚、生育等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内容。
◆不得因女职工结婚、怀孕、生育、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、福利待遇,限制其晋职、晋级、评定专业技术职务,予以辞退或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、聘用合同。
痛经可给予一至二日带薪休息
◆在经期,女性从事连续立位作业的,每两小时安排20分钟工间休息。
◆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,给予一至二日带薪休息。
怀孕7个月以上,单位不得安排夜班
◆在孕期,女性不能适应原岗位工作的,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,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暂时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;
◆从事连续立位作业的,每两小时安排20分钟工间休息;
◆怀孕不满3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,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的,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,并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;
◆在劳动时间内进行的产检,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。
孕妇难产的,可以增加15天产假
根据《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,我省的孕妇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,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产假三个月。在此基础上,《办法》进一步做了细化规定:
◆在生育期,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,增加产假三个月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。
◆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;其配偶可享受护理假1个月。产假、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。
◆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
◆在哺乳期,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下列保护: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。
◆在每日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,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日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。
未参加生育保险,生育费用由单位支付